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磊磊对猴儿说:“我只会爱上这样的两种人:要么我非常崇拜他;要么我非常喜欢他。”

一句话就把猴儿噎得说不出话来,因为他自忖他哪样也不是。

磊磊有点后悔,这句话说得实在太干脆,太没有进退余地了。她原可以慢慢对他暗示出来的,猴儿毕竟是好人,她从来也没有讨厌过他。“猴儿,”她真诚地说,“我们永远是好朋友,对不对?你不会恨我吧?我这个人就是不会转弯抹角。”

“我正是喜欢你的坦率。”猴儿笑了笑,当然笑得有点苦涩。

这件事就这样结束了,平平静静,客客气气。话说回来,事情也并没有开始过呀!猴儿对她从来也没有超过一般的同学关系呀!

可是,如果在她的生活中没有插进晓华呢?她也会这样断然地拒绝猴儿吗?会的,她会的,这跟晓华没有关系。并不是说,当你有朝一日爱上一个人之后,你才觉得以前的一切人都不可爱。她不是孩子了,早已经到了能够把握自己生命之船的年龄了。

磊磊第一次跟晓华说话是在一个月前,熟悉他的名字却是很久以前的事。晓华是学生当中屈指可数的几个“头面人物”之一,举止行动总是引人瞩目的。那时候磊磊就开始对他发生了兴趣。他长得不算高大,也不算风流倜傥,磊磊甚至觉得他有点像个普普通通的产业工人。可是他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,他说话时极富表现力的手势,他大步流星、旁若无人的走路姿态,这一切都让磊磊心醉神迷。她常常在校园里碰见他:图书馆、饭厅、学生会和宿舍楼,她总是侧身让他走过,然后久久地注视他的后影。他从来都是那么匆匆忙忙,急不可耐,仿佛面前不知道有多少事情在等着他。他没有女朋友,没有,她留心注意过。他似乎对女同学们不屑一顾,实在不能不说话时,也是三言两语、急于应付的样子。他和磊磊之间隔了一段长长的距离,她觉得大概一辈子也不会和他发生什么事情。

然而有一天,事情却偏偏就发生了。

五月五日,磊磊清清楚楚记得那一天。那是在“五四”科学论文讨论周里。磊磊不甘心自己对荒诞派戏剧的潜心研究就这么不声不响地收场,终于下了决心向学生会学习部提交了一篇讨论有关荒诞派的论文。被批准在科学论文讨论周里宣读的论文为数不多,不知怎么的磊磊居然有幸被选中了,安排在五月五日下午。

教室里坐的老师同学不算太少,有七八十个吧?坐了大半教室。磊磊很满意。上午的另一个论文报告,是讨论有关中国现代文学问题的,教室里连一半人都没坐满。这么说来,还是她选中的论题有点吸引力。她站在讲台上,从粉笔盒里抽出一支白色粉笔,掂在手上。一点张惶失措的感觉都没有,这倒是出乎意外。她原以为自己会慌得牙床发紧的。以前她一紧张就会不由自主地咬紧牙齿,牙床和下腭硬得无法打开,也就无法讲话。今天要是那样,才真叫糟糕呢。

她在这时候看见了晓华。老天爷,他居然就坐在第一排!她居然就这么长时间没发现他!他神态自若地在那里坐着,没有抬头,座椅旁边的扶手上摊开了一本带拉链的黑色活页夹子。真是奇怪,这个哲学系的学生,这个学生会的大主席,他有兴趣来听她的文学论文报告。

整整两个小时,她觉得自己思路敏捷,口齿清楚,音色明亮,很富感染力。因为兴奋,她还感觉到脸颊发烧,眼睛发亮。我现在一定显得容光焕发吧?她心里想。她不知道底下这些老师同学会怎么看她,晓华会怎么看她。不过似乎还没有人感到厌烦。她很高兴,还悄悄对自己笑了一下。

论文宣读完毕,下面是自由提问。有一个老师和一个同学分别提了些问题,她答了一半,还有一半答得有些含糊。她觉得在这种场合不太好说。一个同学说要找时间跟她个别讨论,她说可以。已经有好几个人不耐烦这种提问,离开座位走了,她连忙宣布结束自己的论文报告。

她是最后一个离开教室的。走到门口的时候,她还忍不住回头望了一下空荡荡的教室和空荡荡的黑板。她有些惋惜:这么一会儿就结束了!可是她好像还有很多东西没有来得及讲出来,真的。收集资料,归纳,分析,比较,研究,她花了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呢!容易吗?

走下楼梯,她惊讶地看见晓华站在门厅里,两手交叉在身前,抱住那只黑色活页夹,仿佛在等待什么人。

“还没走吗?”她迎上去问道。这是第一次,是第一次她跟他说话!她猛然间觉得心都不跳了,四周一片寂静。刚才她对他说了句什么?记不起来了,脑子里空空的,只留下了晓华的一双眼睛,一双非常普通的、炯炯有神的眼睛。

“哦,对不起。”她喃喃地说,一面下意识地弹了弹手指上的粉笔灰。

晓华笑了起来:“为什么要说对不起呢?我是在等你的。”

“……”

“有一个问题,我想问问你。”

“那么,刚才为什么没问?”她轻声说。

“那不太好。我是说,万一你觉得不好回答,不是要僵住了吗?”

他这么温厚平和。他的神情、他的声音都这么温厚平和,像个体贴的、细心的大哥哥。

“我很高兴。”她说。

晓华朝她点点头:“边走边谈吧。”说着就自管向门外走去。磊磊毫不犹豫地跟上了他。他在楼前空地上找着自己的自行车,开了锁,在手里推着,一边侧身和磊磊往前走。

“关于荒诞派戏剧思潮的哲学根源,你还可以讲得更透一点。”他说,“也许我这要求偏了吧?我是学哲学的,总是喜欢追根究源。”

磊磊笑了一下。凭直觉她知道这不是晓华要讲的话。

“你为什么要转开去搞作家评传呢?半途而废,这有点儿可惜了。你今天讲得不错。”

“那么……”磊磊咬了咬嘴唇。“我不明白你怎么会知道这些。我以为你不会认识我。”

晓华很快活地笑了起来。“猴儿总在我跟前说起你。有空就说,说得我差不多跟你熟透了。你们之间的一切我都知道。”

磊磊惶惑地站住脚:“哦,这真要命!我们之间……其实什么也没发生过。”

晓华点点头:“我知道,我知道是这样。猴儿这个人,看起来神灵活现,鬼精灵得很,其实骨子里面也老实。大概是有点儿太老实了!”他略带憾意地看了看磊磊,“说真的,他是真喜欢你。”

磊磊摇摇头:“别谈这些吧。”

“无可挽回了?”

“是。”

晓华沉默了一会儿:“好吧。不过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:为什么不把这个研究搞下去?”

磊磊随手摘了一片路边的树叶,在手指间玩弄着。“这很难说得清楚,你知道。一个人干什么或者不干什么,很难用一句话说明白。谁不想搞一点自己喜欢的东西呢?可是你喜欢的偏偏不一定能搞下去。就像是在羊肠小道上走路,你走着走着,忽然一抬头,看见这条路断了,被什么东西堵起来了,你怎么办?”

“翻不过去吗?”

“我不行。也许别人可以,你可以,但是我不行。我这个人意志太薄弱,受不得寂寞,碰不得鼻子。”

晓华哈哈笑道:“别把自己说得这么可怜呀!”

“是真的!”磊磊说。“有时候我很恨自己,我这人不脱俗,没法儿做到我行我素。”

晓华用手掌拍拍自行车把:“人呐,活着都想干点事情,一干事情又发现困难重重。能够不畏艰难勇往直前的人,说起来是太少了。”

“你是这样的人。至少我这么认为。”磊磊轻声说。

晓华很快地看了她一眼:“别这么过早下结论。认识一个人需要时间。”

磊磊不说话了。她在琢磨他话里的意思。人能够确切无误地认识自己的优点和弱点吗?像晓华这样的人,他也能承认自己在某方面的不足吗?

他们走上了大路。磊磊要去图书馆还书,晓华去团委参加一个短会,他们分了手。走出几步,磊磊又回头追上晓华。

“想问一下,你今天到底是不是来替别人当说客的?”

晓华盯住她的眼睛。“不,是想来听听你讲的东西。”

“你会感兴趣?”

“我希望什么都能了解一点几。我觉得有这个必要。”

“谢谢。”磊磊说。她现在心里有点发酸。她其实应该勇敢地说一声“我喜欢你”的。他一点儿不知道她暗地里这么喜欢他,崇敬他。他不知道,老天爷!

从这天过后,晓华的身影便满满地占据在磊磊心里。她没法不想起他。一想起来,就觉得心里发疼,发紧,像是被一双大手死死地卡住了似的,憋得她喘不过气来。她想象不出怎样才能让晓华知道她对他的爱慕。他一天到晚总是匆匆忙忙,偶尔碰见磊磊,只不过亲切地一笑,算是打了招呼。就为了这一笑,磊磊甚至改变了平素走路的习惯,去食堂或者图书馆时,不从圆形的花坛旁边走了,而改走了校学生会前的另一条林荫路。

有一次,学生会请来了中央美术学院的讲师和中央乐团的指挥,在同一天晚上分两处开讲座。磊磊和同宿舍的小金子决定去听音乐讲座。那个大名鼎鼎的乐团指挥是很有吸引力的。她们收拾停当走出宿舍楼的时候,磊磊突然在穿梭一般飞过去的自行车流中发现了晓华。不知怎么,她下意识地、锐声地叫出了他的名字。

晓华飞身下车,回头的时候,神情很是惊讶。后来看见磊磊,他就笑了,还是那种温厚、亲切、大哥哥一样的笑。

“有事吗,磊磊?”他把自行车推到路旁,两手撑住车把,一只脚踩在脚蹬上,随时准备要走的样子。

磊磊手足无措地站在那里,像是被什么东西噎住了,说不出话来。

“你怎么了?你是不是要去听讲座?”晓华问她。

磊磊点点头。

“我也是。我去听美术讲座。人多,要早点儿去占位子。”他把自行车蹬得在地上滑来滑去。

磊磊说:“你快去吧。”她觉得这几个字说得很僵硬,很勉强,很困难。

晓华又对她笑了笑,脚一踮就上车走了。他的背影很快就消失在人流中。

磊磊回身对小金子说:“我要去听美术讲座。”

小金子埋怨她:“你一会儿一个主意。我不听你的。”

“我一个人去。”

小金子惊讶地望了望磊磊的眼睛,那眼神里有一股执拗的、热切的劲儿。小金子有些明白了,叹了口气:“好吧,听你的。”

走在路上的时候,小金子忽然问:“磊磊,你觉得你有把握吗?”

磊磊明白她指的是什么,摇摇头:“我没有跟他说过什么。他什么都不知道。”

“我猜就是。”小金子说,“这能看得出来。可是他不会爱上你的,你干的是一件傻事。”

“为什么?”磊磊叫起来:“为什么呢?”

“说不上。只是一种印象,一种感觉罢了。你别忘了,我是写小说的,暗地里曾经观察过他。你应该有点儿准备,别太痴情,别把他塑造得过于完美高大。”小金子拍了拍磊磊的手臂,仿佛很同情她,要想安慰她似的。

美术讲座在小礼堂举行。人很多,磊磊进去以后已经找不到座位了,只好跟其他几个同学一块儿挤靠在窗台上。小金子紧靠她站着,没有因此而埋怨她。磊磊随即用眼光在会场里搜寻晓华的背影,没有,几乎所有男同学全都是蓝灰色上衣,黑黑的脑袋,分不清谁是谁了。磊磊装作要上厕所,跟小金子讲了一声,便沿墙壁从会场后面走到前面,推开太平门出去呆了一会儿,又进来,从前面慢慢地走到后面。现在她终于发现晓华了,他坐在会场中间偏左的位子上,跟旁边几个男同学谈笑风生,显得很随和很自在。磊磊站下来,痛苦地盯了他一眼。想起他并不知道她也在会场里,在迫不及待地寻找他,她就觉得伤心绝望,五内俱焚。

讲座从开始到结束,磊磊仅仅只看了晓华一眼。散场的时候,人群拥挤不堪,磊磊拼命想挤上前,挤到晓华身边,可是她毕竟身单力薄,被人墙无可奈何地堵住了。

也许……也许是命中注定不该和他接近吗?磊磊紧咬住嘴唇想。她拼命抓住小金子的手,不让自己流出眼泪来。

这以后,有很长一段时间,磊磊再没有看见晓华。她有意无意地向猴儿问起过他,猴儿说他出去实习了,要一个月后才能回来。这一个月她变得沉默寡言,郁郁不乐。可是她期中考试的成绩却出奇拔尖,弄得全班同学都瞠目结舌。以前大家谁也没有把她排入埋头读书的“拼命三郎”行列中去,她虽说聪慧灵秀,考试成绩却一向都是平平而已。大家都认为她大约是下了决心要考研究生或者什么了。

和那位记者合搞的《冰心评传》,也在这段时候列出了提纲,并且由她写好了作家的生平年月和作品资料索引。那位记者出面跟一家出版社挂好了钩,稿子写出来,成书看来是不会拖太久的。

真是奇怪,埋在心里的绝望和痛苦越是强烈,头脑却越发敏捷,笔头也动得越发勤快。好像她是跟谁赌了一口气,气没法吐出来,不得不从脑子里和笔尖上冒出来一样。她不知道这在物理学上应该用什么定律来表示。

有一次,宿舍里只剩下她和小金子的时候,小金子忽然对她说:“无望的爱情是最痛苦的。”

她摇头。她不相信这是无望的。凭什么这样说呢?是她太缺乏勇气,不敢面对面向他说出那个火热的词句。也许旁敲侧击地试探他一下也好,给他送去一个信息,看看他反应如何。可是磊磊就连这点也没有做到。一半是因为自尊心太强,生怕碰了钉子;一半是因为缺少机会。他们相见交谈的机会是那么少那么少呀!

一天晚上,磊磊到学生会去找猴儿,请他帮忙弄两张音乐会的票子。军乐团这个星期要到学校演出,弟弟是个音乐迷,不看上一场,他会一个星期都睡不好觉的。

学生会办公室里有人在说话,说的声音很大,还不时夹有哄笑和鼓掌声。磊磊敲了敲门,半天没得到反应。她想大概是里面的人没有听见。她试着用手推门,原来门是虚掩着的,一推就开。她伸进半个身子,刚想说话,就噎住了:她看见了晓华!

老天爷,他已经回来了吗?穿了一件白色特立灵衬衫,袖子高高挽着,和猴儿面对面坐在桌旁。真的是他回来了吗?

她慌张地缩回头去。有几秒钟的时间,她已经打算走了。真的,她不能就这么见到他,她心跳难忍,脑子里却空空荡荡,一句话也说不出来。这太仓促,太叫人没有准备了!他怎么就这么回来了呢?

她立在门外,咬住嘴唇,手足无措。

她听见猴儿在里面大声地叫:“磊磊!干吗不进来?”接着他拉开椅子,奔过来开门。门开了,站在灯光下的居然不是猴儿,是晓华!磊磊轻轻地吸了一口气。

“请进。”晓华笑了笑,“我们在听录音,一个失足青年的讲话,有趣得很。”

现在磊磊开始感到牙关发紧,身上也像得了热病似的站立不稳,颤栗,晕眩。

“你身体不好?”晓华关切地望了望她的脸色。

她摇摇头,坐在猴儿给她端来的椅子上。现在,现在她必须说一句话,随便什么话,否则她整个人都会在这一瞬间垮掉的!

“猴儿,”她费劲地说:“想借你的‘赵树理研究’课堂笔记。”

猴儿惊诧地举起手来:“跟我借吗?何必跑这么远?女生有好几个选修了这门课的呀!”

“她们都没记全。一点儿都不全。”

说这话的时候,磊磊没有抬头,甚至一眼都没对猴儿看过。想借人家东西的人不是这个样子的,猴儿心里想。他觉得磊磊今天晚上有点不同寻常。

“笔记本在宿舍,我去给你拿吧。”猴儿说。

他走出门外的时候,磊磊坐在椅子上不安地扭动了一下,然后猛然站起来,追出门去对猴儿说:“拿了就不要送来了,明天上课带给我。”

猴儿愣在楼道里,不知道磊磊今天到底是怎么了。后来他像是明白了什么,垂下眼皮,脚步拖沓地走出楼门。外面星空灿烂,树影婆娑,他站下来,深深地吸了一口气,然后快步往宿舍走去。

磊磊回到屋里,随手带上门。现在她可以呼吸自如了。甚至她觉得牙关也不再咬得死紧,可以顺顺畅畅地讲话。

录音机里那个失足青年还在回顾自己接受教育的历史,声音大而且含糊,带着点呜噜呜噜的卷舌音,叫人听着费劲。磊磊走过去,啪地一下按了停止键,声音立刻消失了,屋里变得空寂起来。她望了望晓华,他稳稳地坐在桌旁,也在望她,脸上仍然是那种亲切的、温厚的微笑。

“我们是第一次,第一次这样面对面坐在一块儿。”磊磊紧盯住晓华的眼睛,困难地咧了咧嘴,算是在笑。

“是吗?其实,只要你高兴,什么时候来聊聊都可以。我很喜欢跟同学聊天。猴儿就常来。”

“他是男生。”

“都一样。”

“不,不一样,”磊磊忽然叫起来。随即她意识到自己的失态,又喃喃地说:“真的,不一样。在我们大家之间,人和人接触的机会太少了。”

晓华探究地盯住她,没有说什么。

他的眼睛不漂亮,太不漂亮了!磊磊心里想。还有他的眼神,初看起来温厚亲切,看久了,你会感到它的厉害,感到在他面前想要隐藏什么都是徒劳。他不是那种锋芒毕露的人;那样的人不适宜从政,当政治家。他恰恰相反,平易近人,细致体贴,遇事稳妥,还有那出自内心的、随时都让人感到舒心的笑容。他这样的人干什么都会成功。

“有一个人,”磊磊咽了口唾沫,说,“是个女同学,她托我打听一件事。问你。”

晓华笑起来:“这么复杂!不能当面来问吗?”

“她不好意思。是一件很不好意思的事。”

“是吗?”

“她想问,你现在有没有女朋友?”

晓华把中指屈起来,在桌面敲了一下。“到目前为止还没有。而且,”他停了一下,“在近期内也不会有。好像还没提到我的议事日程上。干吗要这么急着做窝呢?”

磊磊紧逼着说:“那么,她希望知道,你要想找一个什么样的伴侣?”

没有声音了。磊磊紧张地盯住他的脸。她决心要吃进他的每一句话,每一个微小的动作和神情。

“这个问题我倒是想过。”晓华过了一会儿说,“在这方面我不带丝毫浪漫色彩。我希望找一个贤妻良母式的姑娘,她愿意任劳任怨地、毫无保留地为我操心一切,完完全全挑起家庭的担子。”

磊磊没有眨眼。

“我甚至希望她不是大学生。”晓华说,“不是专家,不搞艺术,只是个平常的、普通的人,把我的事业看得重于一切。我想我以后不会有多少时间和精力纠缠在家庭杂事中的。这不是自私,磊磊,我早就横下心来把自己贡献给社会了,我需要这样一个后勤兵。”他泰然自若地望着磊磊瞪大的眼睛:“我这么说,你们女同学会觉得不以为然吧?猴儿这家伙就不同意。为这个问题我们争过好几次,谁都有道理。说起来,每个人当然都有自己的一套生活准则。”

“可是,”磊磊打着手势说,“每个人也都希望能够生活得尽量美好一点呀?一首和谐的重唱或者重奏曲,会使一切变得丰富多彩的。人们身边不仅仅需要有承载力,还要有推力、动力、吸力。像孙中山和宋庆龄,像居里和……”

晓华笑起来,很耐心地说:“那是在什么时代、什么条件下呢?他们能有的,我们不可能有,比如丰裕的物质生活……摆在我们面前的东西很多:事业、学业、家庭、爱情、金钱、享乐、长寿……为了抓住其中的某一样,不得不丢掉其余的部分。不可能事事求全,达·芬奇的时代才会有这样的情况。不愿牺牲的人是不能成功的。”

“好了。”磊磊扶着椅背站起来,费劲地说:“好了,我全知道了。”

她没有再看晓华一眼,一甩头发,匆匆地开门走出去。晓华似乎在后面叫了她一声,她没有答应。她觉得愤怒,从心脏到大脑到每一根指尖,都被一种恨恨的情绪抽紧着,而且在一上一下跳动,发疼发胀。她后悔刚才没有在屋里对他笑一笑,用一种很不屑的、很轻蔑的神气。或者是冷冷地说一声:“哦嗬,是这样,你这个有头脑的、了不起的、未来的政治家,你对妻子的要求仅仅是这样!你原来是一个害怕现实、回避现实的懦夫!”

她愤怒地想着,然后又觉得心里发慌,空空的,虚虚的,像是有一大块东西被人挖走了一样。她有点儿恶心,想吐,又想逮着身边的什么东西使劲捶打一通。她终于跑起来,跑到空旷的体育场上,抱住一根篮球架,“哇”地一声哭出来了,哭得牵肠裂肺,地上还吐了一滩苦水。

就这样,就这样,她的第一次恋爱结束了,她心目中的偶像破碎了,她为之目眩的光彩四射的宝石褪色了。

她觉得失望,一种深深的、不可名状的、无头无绪的失望。她很后悔去找了晓华。事情弄得明明白白总是不好,应该让它蒙上一层雾气,模模糊糊,似是而非,这样她多少可以保留一点幻梦,一点希冀,一点向往。她真傻,一个毫无经验的、不顾一切的傻女学生。

她真想跟谁谈谈这一切。冰冰吗?太小。再说姐弟间谈这个不合适。猴儿吗?他会从心底里同情她,可是她没有权利以此戳痛他的疼处。要么,小金子?她是写小说的,懂得这些。她太懂了,她那把无情的解剖刀会撕开所有表皮,弄得人无法忍受呈现在眼前的一切。不能去找小金子。

才思敏捷的日子过去了,现在磊磊常常显得迟钝和笨拙。她上课时会整段整段地拉下笔记,看书又会看得不知所然。那本《冰心评传》,好几天没有进展了,跟她合作的记者催过她一次,并且拐弯抹角地表示了不满意。她苦笑,没有解释也无法解释。

悲哀?是大海。

快乐?是大海里的珍珠。

当我将它从海里捞出,

也许就在中途毁灭。

她以自己的全部心绪领会和接受了裴多菲的这首诗。

快放暑假了,妈妈来信问她和冰冰回去不回去?她心绪不好,懒于走动。问冰冰,冰冰说怕热,怕蚊子,还是在学校过暑假舒服,又能多看点书。她便回了一封信,告诉妈妈说等过年再回去。

校园后面的秀子湖是天然避暑胜地,游人不绝。磊磊很喜欢那片浩荡的湖水,她总是独自跑到湖边去坐,不过不是在傍晚的“黄金时间”,而是在中午,在所有学生午睡的时候。她可以独自享有这一片湖水,这整个世界都是属于她的。

有一天,太阳当空,湖水泛金漾银,知了在柳树枝间叫得声嘶力竭,磊磊坐在山坡下的树荫里,对着湖水,在默记当代文学史的复习提纲,忽然觉得视角里进入了一双男人的腿。她惊讶地抬头望上去,觉得这人的面孔好熟悉。她总是在哪儿见过他。

“你找了这么一个远离尘世的地方!”他微笑地对她说。

好听的、抑扬顿挫的普通话,像朗诵,像演话剧。哦哦,对了,他是话剧队的,是那个——麦克白!长了一个沉重的额头的“麦克白”!(未完待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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